事业编制是指公立事业单位、事业社团所拥有的职务和职级以及其数量和等级的配备。事业编制数量和等级的设置对于一个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职称评定及晋升等问题都有着重要作用。那么,用事业编制具体都有哪些职务职级?又有哪些升迁机制呢?
职务职级分类主要有行政类、专业技术类、教育类三大类别。行政类包括科员、助理、副科、正科、副处、正处、副局、正局等级别;专业技术类包括技术员、助理、高级、副高级、正高级、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别;教育类包括教师、高级教师、中学教师、高中教师、教育督导等级别。
那么,关于事业编制的升迁机制,以下是一个大致的概括:
1. 在符合担任下一级职务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竞聘升任;
2. 优秀专业人才在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聘任高职或者享受职务晋级福利;
3. 同一职务层级,按照有关具体规定,可以晋升职级,即从副处升为正处、或从正处升为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