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顾名思义,是指由自然界的力量引起、并对人类生产、生活等方面造成巨大威胁的灾害,在我国,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规模和破坏力较大,对经济、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
1.地震:地震是地球地壳运动的一种形式,由地下能量爆裂释放,发生了物理和化学变化而产生的现象,常常伴随着地面的震动、地裂、移位、地面坍塌等现象。
2.台风:是一种强热带风暴,存在于太平洋和印度洋中,由于暖湿气流的上升,形成低气压,吸引周围空气,形成一个风暴。
3.洪水:指河水、湖水、海水在下雨或融雪等原因下,超过容纳量而涌出,对周围环境和人民财产产生的影响。
4.山火:指火在山地、森林等地的蔓延,通常由于极度气温较高、湿度较低等,火势很难控制而引发的灾害。
5.干旱:与人类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自然灾害,在一定时间内,当地域内的水资源无法满足需要时,就称为干旱。
6.风灾:多指大风在农作物、建筑物、电力等方面造成的一定的损失,强度高的风可能会给人类带来巨大威胁。